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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美術館隸屬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,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執行相關業務。 館長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局長兼任,綜理全館業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秘書由視覺藝術科科長兼任,襄助館長處理館務。下設三組:行政營運組、研究展覽組、典藏教育組。至於人事及會計業務,則分別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之人事及會計兼任。未來將逐步推動正式編制。 總機:03-9369116 傳真:03-9369126 服務信箱:ymoa@mail.e-land.gov.tw